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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循化县人民政府:http://www.llqfya9.com    来源:财政局    创建时间:2016/3/20 19:41:40    


——2016316日在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

循化县财政局局长 赵羽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696万元,实际完成10067万元,为预算的103.8 %,较上年增长16.3%。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8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6.3%;非税收入完成1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3.7%。从收入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征收的收入完成597万元,完成预算的91%,同比增收12万元,增长2%;地税部门征收收入8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同比增收1104万元,增长15.8%;财政部门征收非税收入1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26%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78424万元,同比增支23955万元,增长15.5%,其中民生支出13381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75%,新增财力基本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9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86万元,教育25376万元,科学技术1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4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25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3513万元,节能环保6775万元,城乡社区4907万元,农林水41136万元,交通运输202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1501万元,商业服务业229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313万元,住房保障18757万元,其他支出4964万元、债务利息支出2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095万元,实现了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252万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1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64万元,上年结转83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 7459万元、调出资金247万元,结转下年546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930万元,其中当年缴费收入57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354万元,上年结余32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37万元,年末结余4165万元。

2015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财政收入实现新跨越。财政收入运行呈现“规模扩大、增幅提高、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显著特点,实现“两个突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1亿元。全县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回落、企业效益持续下滑、结构性减税继续推进、非税收入增收潜力明显下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机制,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2015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7万元,为年度预算103.8%,较上年增收1410万元,增长16.3%总财力突破18亿元,达到181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7万元,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及财力补助165966 万元,上年结余14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4140万元,调入资金247万元,做大了我县财力总量,有效发挥了财政支撑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关键作用

(二)民生改善取得新成效。2015年,全县财政支出完成178424万元,比上年增长15.5%,其中民生支出13381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75%,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安排37489万元支持扶贫、“美丽乡村”、现代农畜牧业、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安排三农惠民贷款贴息600万元,注入担保资金累计达到2000万元,发放“三农惠民”贷款累计达到1600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难问题。支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筹集创业小额担保基金490万元,有效支持了循化农牧民就业创业和拉面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调整提高了城乡养老、低保、医保等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政策,兑现了目标考核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奖,提高了取暖费标准。积极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及时发放粮食直补629万元、农资综合补贴511万元、露天蔬菜种植补贴129万元、草原生态奖补44万元。安排教育支出25376万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重点支持“改薄”、营养餐、助学金、学前教育、高级中学等项目。安排项目前期费1300万元,支持园区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安排小微企业助保贷资金500万元,有效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统筹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城镇保障性住房及社会养老服务项目,着力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增强百姓对经济发展的信心,刺激群众消费预期。

(三)财政改革实现新进展。建立并运行了财政应用支撑“大平台”,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了县乡两级预算单位全覆盖,进一步扩大了直接支付比例,并通过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动态监控系统对全县71家预算单位的集中支付资金进行实时在线监控。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对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强化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充分激活了“趴”在账上的资金。化解存量38513万元(其中统筹盘活1600万元),占存量的91.2%,财政存量资金余额为3698万元。对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预警机制。全县各预算单位全面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700.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其中,公务接待费248.34万元,下降6.63%,车辆运行及购置费452.38万元,下降32%;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方式,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综合预算编制统筹安排使用,非税收入实行电子缴费,保证资金安全和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安排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162万元。

(四)理财水平实现新提升。坚持预算执行季度通报和年终指标结余清理制度,严肃了预算管理。预算绩效评价扩容增面,涉农涉企项目和民生工程得到覆盖,评价资金达到52860万元,提高了支出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实现政府采购396万元,节约资金40.84万元。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通过债券置换、偿还等方式化解政府性债务2161万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成2015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登记,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推广实施会计准则制度,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和改进了会计管理。开展涉农资金专项行动,对2013年以来各类涉农资金及2010年以前涉农资金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逐条分析,找出形成问题的根本原因,限期进行了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了资金项目管理,规范了资金运行程序,保障了资金运行安全。开展了对县科学技术协会和县妇联的会计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中心、政府支付中心的内部监督检查;对县畜牧局的草原日常管护经费和农科局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开展了对各乡镇的财务资金和村级运转经费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规范了财政资金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支持发展保障有力,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上级财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全国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地方财政收入低速增长将是一种常态,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支撑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一次性税收和非税收入,国家税制改革和税收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执行,特别是“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势必将影响财政收入;上级转移支付增量进一步减少,争取上级补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不断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调整工资政策和养老改革、公车改革等需要财政兜底,财政收支矛盾日趋加剧,后续财力严重不足,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债务负担较重,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等。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全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用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按照以上思路和要求,根据县委十四届八次全委扩大会的总体部署和全县经济发展阶段预期,2016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根据《预算法》关于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指标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与国内生产总值协调同步增长。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我县收入结构、增收潜力及“营改增”税收收入基数调整因素,2016年全县年初预计总财力安排7244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9482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881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537万元,非税收入1282万元),同口径增长10.5%;预算外收入200万元(非义务教育阶段),上年结余(结转)209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和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72448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加7706万元,增幅11.9%;预算预备费472.6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安排:一般公共服务11441万元,增长12%;公共安全237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教育13295万元,增长12.3%;科学技术74万元,增长12%;文化体育与传媒926万元,增长35%;社会保障和就业15090万元,增长15.9%;医疗卫生3973万元,增长5%;节能环保1061万元,增长37.3%;城乡社区事务1245万元,下降7.4%;农林水事务6543万元,下降7.7%;交通运输1006万元,增长37.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228万元,下降83%;商业服务业事务722万元,增长6.9%;国土资源气象事务382万元,增长98%;住房保障支出3684万元,增长12.8 %;其他支出9927万元,较上年增长51 %

需要说明的是,今年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中央和省级增值税将“五五”分享,省级又与市县“五五”分享,将对县级财政收入带来很大影响。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预期目标,2016年预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19万元,将上年实际完成数10067万元减少1248万元,下降12.4%。但按同口径计算增长10.5%,实现与国内生产总值协调同步增长的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4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43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43万元,其中支付土地取得成本278万元,净收益安排水利、教育、保障房建设支出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8814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707万元、投资收益1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888万元、集体补助收入4万元、转移收入1万元、上年结余4199万元。

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83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207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21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8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本年年收支结余2232万元,累计滚存结余6431万元。

三、2016年主要工作

为确保2016年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目标顺利实现,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抓好收入组织,努力做大财力总量。主动适应收入低增长的新常态,着力在提高收入质量和优化支出结构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抓好调度管理,加强与收入征管部门沟通协调,增强财税收入征管的预见性、针对性;要抓好综合治税,加快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涉税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开展涉税信息比对分析,为综合治税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要抓好非税收入,除教育收费外,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及各项收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要抓好财源培植,继续支持招商引资、旅游、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工作。努力培植后续财源,充分把握税制改革带来的推动作用,实现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要抓好上级补助。深度分析中央财政投向重点,着力增强争取项目资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抓住“一带一路”以及继续实施西大开发战略,精准扶贫等机遇,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准确掌握上级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和资金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支持各部门做项目、跑项目,确保财力稳定增长。要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存量,加大对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对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超过两年的,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一律收回。对预算部门项目净结余、项目资金安排后一年内仍未开工的、存量资金收回后再次下达仍未支出的,一律收回统筹安排。

(二)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及重点支出需要。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其中民生领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5%以上。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13294.7万元,继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全县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提高100元。继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0万元,继续巩固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积极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扩大社会救济范围,加大对失地农民和城乡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力度。支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3万元,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安排住房保障支出3683.8万元,确保棚户区改造、奖励性住房、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积极支持扶贫攻坚项目,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困难群众稳定脱贫。

 (三)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继续保持支农投入强度,确保支农投入稳定增长,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6543.1万元,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农村公益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百万亩土地整理、南北干渠、“菜篮子”基地、扶贫攻坚等一批重点涉农项目建设。投入1000万元,支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草原生态奖补等涉农补贴资金;加大“三农惠民”贷款发放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安排“三基”建设资金3048万元,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

(四)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安排项目前期费800万元,其中工业发展资金500万元,促进园区建设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做好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认真研究落实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一路四桥”、 35村人饮、夕昌水库、“十里经济带”、南北干渠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促进财政职能和金融工具的有机融合,大力推进城区棚户区改造、县城供水、排水、防洪、电力、通讯、路网等一批公益性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特色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加大对波浪滩综合游乐园、撒拉印象城等重点旅游项目的财政投资。安排1000万元,加大对清真食品产业园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资本金注入,提高资本金规模,保障储备目标的实现。安排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创建资金863万元,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五)着力推进财政改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加快财政改革步伐,努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编制涵盖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政府预算,强化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统筹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使用机制。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保留的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率达不到80%的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编实、编细项目支出预算。稳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报告试编工作,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今年,预算安排职工带薪休假补助427万元,严格按规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安排公车改革补助资金1985万元,为实行社会化、市场化方向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做好准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安排161万元支持购买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食品药品监管服务。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预算和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使用财政预算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做到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同时,选择部分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专项资金,实行从预算安排到分配使用的全过程公开。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安排化解政府性债务资金807万元,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从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归还、风险预警等方面加以规范,并实行全过程监管,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要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严格控制向部门单位实拨资金,清理各行政单位实有资金基本账户。除社保基金等特定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禁“以拨作支”转入财政专户。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实时查询和监控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公务活动支出相关制度。

(六)着力强化财政监管,构建绩效财政。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继续保持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高压态势,加大监督力度,保障中央、省市县重大政策的贯彻执行。将监督检查工作嵌入财政运行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检查成果与预算安排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保证重大政策落地生根,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使资产的采购配置、管理使用、处置交易更趋规范化。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适时开展财政支出追踪问效检查。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使命将更加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新常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体系: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构成。《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具体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财政存量资金:指存放于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而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亦即结余结转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为保持财政收支预算平稳运行而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其目的是以丰补歉。按照有关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从本级公共预算当年超收收入、财力性结余、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统筹整合盘活财政存量及本级政府批准的其他收入等渠道筹集。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收支缺口、重大减收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以及解决党委、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所需资金等。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营改增”: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简称,它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减少重复征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相关行业发展。具体为,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也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这项改革自2013年在全国范围试点以来,已扩大到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采购目录,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合同方式交予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后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主要涵盖大多数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养老、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服务等。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一项新生事物,也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既体现了政府追求效率和转变职能,又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成熟,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一种崭新方式。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指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及其解释、财政经济状况分析等。这项制度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财政决算报告制度仅报告当年财政收入、支出及盈余或赤字的框架,能够完整反映各级政府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和承担的各类负债,从而全面反映政府真实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