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政〔2016〕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调整,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经县委同意,现就县政府高雪明副县长工作作如下分工:
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局、县志办、地震局、应急办、侨务办、机关事务中心)、财政局(金融办)、公安局、工业和商务局(产业园区、招商局)、国安办。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县国税局、地税局、公安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各金融机构工作。
为便于工作衔接,高雪明副县长和纳进云副县长工作互补。
循化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